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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尽快普及困难群体意外保险

更新时间:2008-11-11 22:43

        据新闻媒体报道,吉林一名46岁男子骑摩托撞伤邻居九旬老太。因为无力赔偿高额医药费,男子闯进病房用20多厘米长的杀猪刀连刺老人6刀,将其杀死。男子行凶后又自刺4刀,称“我赔不起钱!大不了一命赔一命!”

        一次意外事故,一死一伤,伤害了两个完整的家庭。有人认为,惨剧的出现应该归咎于老太的家人逼人太甚,也有人趁机大骂高昂的医疗费用。其实,撞伤了人,应该支付医疗赔偿,受害人家属的这种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只是方式方法有问题;医疗体制改革方案迟迟出不了台,再骂也没有用。

        如果人身意外保险能够普及,这起惨剧有了开头,估计不会出现这样的结局。肯定会有人觉得,吉林这位男子夫妻两个合起来一月才挣1000元钱,还要养孩子,哪来的闲钱买保险?90岁的老太太,哪家保险公司愿意开这个单?

        正因为如此,国家才更应该重视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而不是出现问题把责任全部推到当事人身上。他们面对的事态自己完全无力承担,不出社会问题,那简直是奇迹。老人受伤诬告救助者、肇事伤人者选择逃离、好心人不敢随意行善,大抵都和困难群体的生存缺乏基本保障有部分关系。

        建议民政部门考虑尽快研究相应标准,为低收入人群和退休老人免费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国家的钱,也是纳税人的钱,拿一部分替低收入的百姓和老人购买保险,让他们的生命安全有最基本的保障,恐怕所有纳税人都心甘情愿,也比给百姓发临时红包更靠谱。总之,社会稳定、民心安泰,才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根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