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郑州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更新时间:2017-08-26 10:44
  【摘要】据了解,为了能让职工享受到更好的养老保障,郑州市人社局表示,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参保职工个人社保缴费基数范围进行了调整,每人每月最多缴纳829.6元。

  据介绍,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我市都会对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调整依据为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郑州市2012年全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1480元,因此,7月1日起,省会参保职工养老缴费基数随之调整。

  按照规定,参保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个人实际工资总额为基准,若高于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则最高缴费基数按不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上限;若低于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则最低缴费基数按不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下限。依据这一标准,今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0370元,下限为2074元。由于目前职工本人需要承担缴费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总计为职工工资的8%,因此,执行新的社保缴费基数后,职工个人每月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最高829.6元,最低165.92元。

  市劳动保障部门强调,参保职工个人养老缴费基数下限,只是职工缴费基数标准的“底线”,企业应按照职工工资收入如实申报缴费。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郑州市将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进行了调整,从而适应了工资变动的实际情况,这使得职工可以获得更贴合实际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