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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业县为五保对象财政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

更新时间:2013-07-04 16:18
  【摘要】为了增强五保对象应对意外风险的能力,乐业县积极投入15960元为全县1064名五保对象办理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通过保险将五保户面临的风险转移给了保险公司

  根据参保协议,每个对象每年投保15元,保期一年,70周岁以下的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残疾、烧伤理赔保险金7000元、疾病身故理赔保险金4000元,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理赔保险金3000元;70周岁以上的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残疾、烧伤理赔保险金4000元、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理赔保险金3000元。

  五保对象亦称“五保户”,是指农村居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A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B无劳动能力的;C无生活来源的。凡属五保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缺一不可,而且在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这“三种人”中,至少是其中一种人,才能成为五保对象。具体的讲,五保对象大体包括三种人:一是农村孤寡老人;二是未成年的孤儿;三是符合五保条件的残疾人。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乐业县为五保对象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从而使得这些对象在遭受人身伤害事故时能够得到及时的、更好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