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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延长职工医保互助金发放时间

更新时间:2013-06-29 11:23
  【摘要】据了解,为了减轻职工的医疗费用负担,柳州市发放了2012医保年度职工医保互助金,只是截至目前仍有44万余元补助款无人领取,对此该市,将本次职工医保互助金发放时间延长1个月,以便未领取的人员可以及时领取。

  未领取的44万余元补助款共涉及322人,其中获万元以上补助3人,获千元以上补助98人。未办理领取补助的参保人员中,获补助最高金额为1.9万余元。按照柳州市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医疗互助发放的截至日期是6月25日。这次经上级特批延期后,补助款发放截止日期延至7月31日。在6月25日至30日社保数据年度结转期间无法领取医疗互助金的参保人员,从7月1日起可继续领取。

  柳州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医疗互助是购买了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才能享受的一种医疗待遇,柳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无法享受该待遇。眼下正在发放的是2012年度的医疗互助,参保人员在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期间,发生了医疗费用且其中个人支付金额超过12216元的部分才会获得互助金。按照医保政策进行推算,在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期间,总医疗费用达到5万元以上的,个人支付部分才会达到12216元。在医疗费用中,还有部分自费项目超出了国家规定范围,是不列入医疗互助金计算的。

  此前经媒体报道后,一些参保人员及其家属了解到获补助的情况,及时办理了领取手续。经查询确认尚未领取的参保人员,请抓紧时间办理领取互助手续。查询方式有两种:1.登录柳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www.gxlz.lss.gov.cn)输入个人医保证号查询(未发放补助的名单截至2012年6月14日);2.拨打柳州市社保局社保定点管理科电话(0772-12333),凭个人医保证号咨询。此外,今报6月23日9版刊登有补助千元以上未领人员名单(截至6月20日),也可供参保人员查询。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柳州市通过延长职工医保互助金发放时间,来使职工可以更好的领取到自己的医保互助金,从而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