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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医保缴费标准或上涨两成

更新时间:2017-08-27 14:19
  【摘要】据佛山市新出台的《关于调整2013年度佛山市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可以看出,下月起佛山各类社保缴纳基数将全面调整,只是社保缴纳的比例不变。

  根据新的调整方案,佛山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主要保险的缴费基数都将大幅提高。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调整为2529元至12645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3080元,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2310元至11550元,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2888元至11550元。

  如之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按2010年佛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90元的80%,即2472元确定。而7月1日起,将调整为3080元,那么意味着缴纳标准因平均工资的提高而上涨两成左右。

  除基本医疗保险外,参保人月应税工资收入在险种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的,以参保人上年度的月均工资为该险种缴费基数;低于下限的,以下限为缴费基数;高于上限的,以上限为缴费基数。参保人没有上年度月均工资数据的,以本年度月应税工资为依据核定各险种缴费基数。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佛山市根据社会平均工资的变动,而适时对社保缴费基数进行了调整,使得居民在提高缴费标准的同时可以享受到更好的社保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