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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再次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更新时间:2017-08-25 14:15
  【摘要】据了解,为了可以让职工享受更好的社会保障,济宁市近日再次对社保缴费基数进行了提高,其中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每月至少应上缴医疗保险费70.96元,养老保险费170.32元。

  

与2012年相比,参保企业职工、个人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所提高,其中济宁市2013年度企业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129元,比去年提高了229元,月缴费最高基数为10643元,比2012年提高1145元。目前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8%,如按最低缴费基数,则每月最少应缴纳170.32元的费用。

  另外,2013年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3548元,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采取同一基数,个人缴费比例为2%,即参保人员每月至少应缴纳70.96元。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济宁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后,职工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上,都有所增加,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为职工提供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