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车险合同中常见的纠纷问题

更新时间:2017-08-27 17:17
  【摘要】汽车的广泛普及,使得车险也渐渐走入人们的生活,只是车险合同设定的较为复杂,使得投保人容易与保险公司产生分歧而出现合同纠纷,据法官介绍,如下两个车险合同纠纷是大家的常见误区。

  并非投保越多赔偿越多
  有的车主认为多买几份保单或多家投保,就可以得到几份赔款。但陈法官提醒大家,实际上,多次投保或多家投保不会得到多次或多家赔款。根据《保险法》第40条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保险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重复投保不会赔偿更多,车险赔付的主要依据是补偿原则,并不是多保就可以多赔,当补偿达到车辆实际价值时就停止赔偿了。

  不同意定损价格如何处理
  汽车出险后,保险公司派定损员对车辆进行损失鉴定,并出具定损价格作为理赔的依据。但若车主对此定损结论持有异议不愿接受,另外申请具有评估资质的公司进行损失评估的情况屡有发生。而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也往往不予认定车主单独委托的评估结论,从而使车主浪费了时间和鉴定费用。因此,当车主对保险公司定损结论持异议时,应先行与保险公司协商,进行重新评估鉴定。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车主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并申请由法院指定评估机构进行重新评估。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在投保车险时,并非投保越来赔偿越多,因为赔偿金额总和是不会超过保险价值的。另外如果不同意定损价格则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损失,确保自己的利益不会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