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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兴化市对参保人员进行二次大病补偿

更新时间:2013-06-18 14:00
  【摘要】据了解,为了减轻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江苏省兴化市近日对城乡居民参保人员进行了二次大病补偿,该次补偿将使得1564人受惠。

  兴化市去年决定对2012年度住院总费用超过4万元及以上的参保城乡居民(已纳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的居民除外、不含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按医疗总费用的10%予以补偿,最高补偿2万元。首批共有2736人获得大病补偿,补偿总金额为1867.6万元,已于春节前补偿到位,此次补偿是为体现大病补偿的公平性,对没有及时结报的医药费进行的第二次大病补偿。到目前为此,2012年度大病补偿全部结束,全年累计补偿4300人,补偿总金额2518.69万元,参保人员近期将领到补偿款。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兴化市对参保人员进行大病二次补偿,增强了参保人员抵御大病风险能力,防止他们因病致贫、因病返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