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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医保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均提高

更新时间:2017-08-24 22:47
  【摘要】为了进一步提高居民医保的待遇,促进城乡医保一体化,西宁市近日再次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调整后人均470元。

  据悉,此次提高筹资标准后,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按年龄段,实行差别缴费。其中,18岁以下参保人员及大中专院校在校大学生,年缴费40元,财政人均补助430元;19周岁至59周岁(女性54周岁)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年分别缴费120元、50元,财政年分别补助350元、420元;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年分别缴费60元、40元,财政年分别补助410元、430元。提标后,西宁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当年收入将达到6.8亿元,其中财政补助达到6.1亿元,比上年增长22%。为确保城乡居民及时参保和享受新的医保政策,西宁市财政已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有效保障了城乡医疗保险的正常运转。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后,财政补助资金也大为提高,这使得居民的经济负担减轻,从而使居民可以享受到更好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