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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3万欧元的医疗保障

更新时间:2013-06-17 16:29

  申根公约的突出贡献,在于赴欧洲的费用成本降低,作业时间大大缩短,行程计划弹性增加。

  在办理签证时,必须提供等值于3万欧元保额以上的、含有全球紧急援助功能的意外伤害保险保单。 目前,法、德、荷等16个欧盟申根国(相互取消边境检查)对申请去该区域旅行的中国公民,提出了强制性的保险要求。

  少数国家和地区还规定,境外医疗援助的保障金额为30万元人民币。

  前段时间已经发生过一些因保险不合要求被领事馆拒签的事例,消费者若要申请“欧洲游’,在保险方面主要应注意两点:一、必须是附带全球紧急救援功能的保险;二、在保险金额方面应至少超过3万欧元,一般为人民币30万元以上。

  在个别情况下,如对明显容易生病者必须根据要求投保的数额提出更高的理赔要求。

  在出行的目的是为了看病治疗的情况下,须单独证明谁承担费用。

  根据欧盟理事会的规定,办理申根国家签证需先投保境外旅游保险,专家建议需要注意的是:

  一:看清楚保险合同是否同时满足申请签证的两个要求
  1、必须是附带全球紧急救援功能的保险。
  2、在境外旅游保险医疗保险金额不少于3万欧元,一般为3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充分了解紧急救援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服务的境外救援公司的服务水平

  三:明确自己购买的保险所提供的是“提前垫付”,还是“事后报销”
  所谓“事后报销”是指一旦发生事故时,先由客户自行支付医疗费用,回国后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要求报销。这样,如果客户不幸在境外发生意外而产生住院等开销,需要先自行解决资金问题,要有足够的资金去支付意外所导致的全部费用。
  而“提前垫付”是指假如客户不幸发生事故后,住院费用等都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在保险额度内直接承担,不需要客户为了筹措资金而奔忙于异国他乡,非常贴心、方便。

  四:应充分考虑购买保险的保障期限,根据所需的保额和天数投保
  根据客户出游的时间不同以及对保障需求不同,保险公司有多种计划可供选择,还可以根据签证日期来确定保单的生效日以及保障期限,真正方便客户出游办理签证以及提供有效的保险保障。

  几个申根国家领事馆对保险单的要求不一致:意大利、德国领事馆对保险要求相对较松,法国领事馆对保险要求较严格;申请丹麦和瑞士签证,保单必须是英文保单。 虽然申根区内的海关不检查护照,但边境地区的警察会频繁地抽查护照。目前在荷兰、德国和比利时三国交界地区,荷兰警方对过往车辆、旅客的抽查极为频繁。因此,中国游客一定要随身携带护照,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针对这些特殊的要求,慧择为您推荐以下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