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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分地区调整失业保险金待遇

更新时间:2017-08-28 00:45
  【摘要】据了解,山西对城镇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了调整,此次调整根据地区不同进行了不同调整,每人每月一类地区930元,二类地区860元,三类地区790元,四类地区720元。

  据了解,今年我省再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在此基础上,失业保险待遇也将调整提高。以省会太原为例,六个城区和古交市属于一类地区,月失业保险金标准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调整为930元。清徐县属于二类地区,调整为860元。阳曲县属于三类地区,调整为790元。娄烦县属于四类地区,调整为720元。其余市也将按照相应标准调整,已经实行市级统筹的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930元。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山西省对失业保险待遇进行了分别调整,可以适应不同地区的生活需求,从而保障了失业者的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