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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货运险保险责任范围

更新时间:2017-08-28 14:36

  进出口货运险保险责任范围

  1.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全部损失

  a.然灾害--恶劣气候雷电海啸洪水等;

  b.外灾害--运输工具搁浅触角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

  2.由于运输工具发生意外事故搁浅触角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造成的部分损失;

  3.在装卸过程中一件或数件落海造成的损失;

  4.对受损货物进行施救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5.船舶遇难后在遇难港被迫卸货造成的损失或费用;

  6.共同海损牺牲分摊费用和救助费用;

  7.根据船舶互撞责任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8.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洪水所造的部分损失;

  9. 由于恶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包括:

  A.偷窃提货不着险   B.淡水雨淋险     C.短量险

  D.混杂盏污险       E.渗漏险       F.碰损破碎险

  G.串味险         H.受潮受热险     I.钩损险

  J.包装破裂险       K.锈损险

  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故意行为和国过失造成的损失

  2.发货人的责任

  3.由于自然损耗本质缺陷货物特性造成的货物损失

  4.价格下跌运输延迟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5.战争罢工险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