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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可随连续缴费年限增加

更新时间:2017-08-28 07:18
  【摘要】据了解,本月起枣庄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20万元,而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也作相应提高,对连续缴费的每满1年报销比例增加1%,最高增加5%。

  据悉,这次出台政策鼓励连续参保缴费,对连续缴费的报销比例还可再提高,三级医院可报70%、二级医院可报80%、一级医院可报90%;未享受生育保险补助符合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生育补助费也作了调整,对于男女双方均参加城镇医疗保险的,顺产补助由500元提高到800元,剖宫产补助由900元提高到1500元,单方参保的,补助标准减半。

  另外,城镇居民门诊慢性病的定额和病种执行城镇职工医保标准(目前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门诊慢性病病种均为41种)。从6月1日起城居医保提高部分门诊慢性病定额标准:对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门诊慢性病,由8万元调整为同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额合并计算;慢性肝炎、肝硬化代偿期或失代偿期临床表现者的门诊慢性病限额由0.5万元,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的门诊慢性病限额由0.4万元均调整为0.6万元;癫痫、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器质性精神障碍的门诊慢性病限额由0.2万元均调整为0.3万元。其他门诊慢性病的定额仍按原规定未作调整。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枣庄对基本医保的支付限额和住院费用都进行了提高,从而更好的减轻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保障了他们看病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