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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规划早安排 养老险选择要慎重

更新时间:2013-06-07 15:21
  【摘要】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加剧,养老问题越来越突出,对此很多人希望通过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来提高保障,只是各家寿险公司推出的养老及年金保险产品品种繁多,怎样才能购买到真正适合自己的养老保险产品呢?

  养老保险规划未来
  商业养老保险都是以年金的形式来体现,年金是一系列的保险金或储蓄金的定期支付方式,普通的年金保险不一定都能完全实现养老保障的目的,如大多数分红两全保险或年金产品,保单生效后在被保险人生存每隔3年至5年返还一定比例的保险金额(生存金)的产品。它体现了年金的特点,但不是纯粹的养老产品,这从产品的名称上基本上可以得到初步判断,大多数寿险产品名称中不包括“养老”二字的年金保险、两全保险或终身保险可能不是完全意义的养老功能产品。对于养老保险需求的投保人,一定要重点关注养老产品的条款,其保险责任中关于年金的领取的起始年龄为被保险人40、45、50、55和60周岁等等。必须明确的是,大多数寿险保障性产品,如重大疾病、定期或终身寿险是帮助客户迅速建立起一笔防范人身疾病和身故风险的保险金,而养老年金保险却是帮助客户长期、系统,并有计划地积累起一笔未来生活的养老费用。因此,对于那些投保后迅速定期返还的年金产品或终身寿险产品,还不能充分满足养老保险的需要。

  选择最适合的养老方案
  市场也有一些称之为“家庭保障计划”“养老年金计划”则大多是集合“终身寿险、重大疾病、养老年金、定期生存返还金”于一体的保险产品组合方案,这对于具有明确养老保险需求的客户。在选择养老保险产品时一定要仔细进行辨别,别让产品说明书的或营销话术蒙住眼,导致个人需求与产品功能不匹配,或者超过个人缴费能力影响保单持续有效。市面上也有许多标明“个人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的产品,责任描述为领取灵活,可选择50、55、60、65周岁开始领取养老金,满足不同养老需求。终身受益,生存状态下可领取养老年金直至终身,至少保证领取10年。分享红利,红利分配,累积生息。保单借款,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按条款规定获得借款。诸如此类的条款描述的产品责任是养老功能非常清晰的养老年金保险产品,投保人可以明明白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商业养老保险方案。

  养老规划早安排
  众所周知,选择商业养老年金必须考虑两个重要因素:一是退休前的职业、收入预期和收入的方式;二是退休后的社会养老保险收入、个人期望的养老生活和消费安排。对这两者的考量就是我们正确购买商业养老年金保险的需求总量。退休前的职业、收入预期和收入的方式既影响投保商业养老保险的方式,也决定每个人的购买能力。如果退休前的职业相对稳定、收入增长预期明确的人在选择养老保险时可以选择15年至20年等长期稳定缴费的投保方式,轻松而有计划地实现补充养老的目的。而对于自由职业者或者个人收入波动较大的人群,则须考虑收入状况选择一次缴清或者采用5年至10年等短期缴费方式进行投保,在个人高收入时期有计划配置商业养老年金保险,平衡未来养老保险所需。但不论何种职业,每个人在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合适年龄是一样的,30岁至45岁期间是最适合投保商业养老保险的年龄,道理很简单,个人的养老钱必须提前准备。如超过45岁年龄来选择投保商业养老年金保险,养老金的积累时间较短,投保人缴费较高,保障程度相对较低。
  目前商业养老保险金的领取方式主要是按照约定年龄分为一次性领取或到达约定领取年龄后逐年领取的方式,且养老年金是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一种保险,为避免被保险人寿命较短损失养老年金的情况,不少养老年金产品都有承诺10年或者20年的保证领取期,若被保险人如果没有领满10年或20年的保证领取期,受益人可以继续将保证年期内的余额领取完毕。因此,基于健康和寿命考虑的因素,投保养老保险可以考虑选择具有固定保证年金条款责任的产品。此外,考虑到通货膨胀的因素,市场上销售的养老保险年金产品都具有分红的功能,能够适当缓解养老金贬值对未来生活的影响。对于一些综合了重大疾病、意外保障和两全保险责任的综合养老年金保险产品,保险责任较多,功能较为复杂,相对费率较高,大家在投保时还应该根据自己已经购买过的其他寿险产品来进行选择,或者充分听取理财专家的意见。

  慧择提示:消费者可以对不同的养老年金产品的功能进行了解,然后结合自己的特点和需求,来更好的规划自己的养老生活,从而为自己提供更好的晚年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