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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局提醒车主勿轻信车险有全险

更新时间:2017-08-27 19:30
  【摘要】很多车主为了给爱车提供最好的保障,会选择购买全险,但是在理赔时,却发现这也不赔那也不赔,这让很多车主很生气。对此保监局提醒广大车主,勿轻信车险有“全险”。

  据了解,车险“全险”是一些保险公司谨慎使用的词。比如,平安产险曾明确禁止销售人员介绍产品时使用“全险”称呼,而改用“套餐”。车险专家介绍,市面上所谓的“全险”一般指的是: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全车盗抢险、车身划痕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及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等。以上险种基本能够涵盖交通事故中常见的风险,但每个险种都会有免责条款,并不是只要出事故就能全部赔偿。比较常见的有十多种情况,比如撞到自家人的免责;车灯或者倒车镜单独破损的不赔,等等。此外,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年检的,保险公司也可以拒绝赔付。

  昨日,北京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的车险产品中,确实并不存在所谓的“全险”,仅仅是保险销售人员的不规范用语,既不代表投保了全部险种,也不等于保障了全部风险,建议广大车主不要偏听偏信,并在投保时务必注意看清保险合同内容,尤其是责任免除条款,尽量规避责任免除条款列明的情形发生。

  北京保监局同时提醒,车主为私家车投保发动机涉水险附加险的话,当车因涉水行驶造成发动机损坏时,可以获得保险赔偿。如果车辆涉水行驶时熄火,应避免二次点火。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离开车辆,到达安全地点后及时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等待救援。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所谓的车险全险并不能保障汽车遇到的所有意外损失,因此车主在购买时需谨慎,以免出现理赔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