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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基本养老金调整后达到1734元每月

更新时间:2013-05-21 11:49
  【摘要】从长春社保局获悉,长春市已经圆满完成连续第九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增加养老金185元/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到1734元/月。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下发后,市社保局立即组织相关部门集中攻坚,加班加点,全力以赴为2012年12月31日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39.7万名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这是我市连续第九年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调整后,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每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85元,人均基本养老金达到1734元/月。此次调整待遇,市社保局每月增加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345万元,全年增加基金支出8.8亿元。

  5月20日,市社保局已将1~4月份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补发到位,5月份基本养老金也一并发放到位。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以看出,长春市对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将为退休人员的养老提供一个好的保障,也为加快推进幸福长春建设、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幸福指数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