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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认识保险吗 保险基础知识介绍

更新时间:2013-05-19 09:12
  【摘要】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保险在人们的日常生产和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能给予我们全面的保障,是转嫁风险的较好方法。可是,您了解保险吗?

  问题一 保险是什么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这一保险定义,实质上是从法律角度来界定的。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投保人购买保险,保险人出售保险实际上是双方在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经过要约和承诺的过程,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合同,确立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问题二 保险有哪些种类
  以“是否以营利为目标”作为划分标准,保险可分为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两类。保险公司经营的各类保险属于商业保险(交强险除外),而平时我们熟知“五险一金”中的医疗、生育、养老、失业、工伤“五险”则属于社会保险范畴。
  按保险的实施方式分,保险可分为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自愿保险,投保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保险、保什么险、投保金额和起保时间;保险人可以决定是否承保、承保条件以及保费多少。强制保险是指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和法规,凡是在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管愿意与否都必须参加的保险。
  按承保标的物分,保险又分为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主要解决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除人身保险外的其他一切险种,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农业保险、车辆保险等。

  问题三 常见的保险专业术语有哪些
  保险合同:《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对财产、人身、责任及权益等具有保险利益的自然人或法人,通过购买保险与保险人建立保险合同关系的行为。
  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被保险人: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受益人: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保险标的: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现金价值:现金价值是长期人身保险合同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时,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的那部分金额。
  免赔额:在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损失在一定限额内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的额度。
  生存期:保险中的生存期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生存的时间。
  犹豫期:保险合同中的犹豫期也叫冷静期,是指在投保人、被保险人签收保险单后一定时间内(一般犹豫期为十天),对所购买的保险不满意,可以无条件要求退保。

  慧择提示:以上为您介绍的是保险的基础知识,综上可以看出,保险可以使我们在财务受到损失时可能得到补偿,也能在我们生病时提供经济的帮助,虽然它不能预防意外的发生,却可以阻止不幸的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