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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灾意外伤害险产品更需个性化

更新时间:2008-11-11 12:44

  “我们正在研究探讨针对重大自然灾害的意外险产品。”地震发生后,某保险公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

  记者也获悉,一些保险公司已经紧急推出了专为“地震孤儿”开发设计的公益性产品,以保障受灾孤儿未来的教育为出发点。

  业内人士认为,作为灾后重建保险公司推出的教育金产品,产品本身并不针对地震本身所覆盖的保障,未来的保险产品是否会覆盖地震灾害还要看各家公司的产品开发能力。

  首都经贸大学金融保险系朱俊生称,保险产品创新需要宽松的政策环境。我国现在缺乏巨灾保险制度,保险公司很难以自身风险承担国家自然灾害带来的风险,因此,要想大灾后的保险创新更上一层楼,必须有国家巨灾风险制度支持。

  保险相关人士则表示,如果保险业真要设计针对各种自然灾害的人身险、财产险保障,还需要根据我国各地的气候特点设计产品,如我国沿海地区每年都会发生台风等灾害,那么这些地方则应该在产品条款中将台风灾害保险条款加入进去,四川等地会遭受地震危险,则在这些地方推出的保险产品中应该覆盖地震险条款,而像长江中下游地区、黄河中下游地区、东北松花江流域则需要有包含洪涝灾害保障的保险产品问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