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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保险发展仍需加强

更新时间:2013-05-09 11:54
  【摘要】体育保险在国内的发展还较晚,商业保险公司对于体育保险的参与还处于起步阶段,而且主要是针对大型赛事展开,很少有针对性地推出运动伤害险,因此不少人呼吁国内体育保险向商业保险过渡。

  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基金管理部主任周旺成介绍,目前我国体育保险仍采取资金互助的保险模式,即所有运动员缴纳保费的1/3,其所属单位和政府出资2/3,汇集到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成立运动员互助伤残保险,每年的基金规模约400万元左右。在赔付方面,根据运动员的伤势设定了1级至11级的伤残级别,最低11级伤残补偿标准是1000元,1级伤残的最高补偿为20万元。

  “目前国内商业保险公司对于体育保险的参与还处于起步阶段,很少有国内险企涉足运动伤害保险领域,也没有保险公司对运动员身体的特定部位进行承保。”在近日举办的体育保险沙龙上,达信(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杨威对此表示,我们需要向国外的保险公司采购相应产品,而且主要是针对一些大型赛事展开,而国内运动员普遍缺乏相应的保险机制作后盾。

  对于国内这种互助模式,周旺成表示,虽符合当前的国情,但也存一定的弊端,很多运动员易产生运动队包揽一切的想法,不利于商业保险意识的形成;互助保险业务也为相关部门带来了较大的工作压力。此外,这种模式对保险公司体育类保险业务的开展带来了困扰。

  周旺成认为,“我国体育保险的发展趋势将逐渐向商业保险过渡,这不但需要运动员不断提高商业保险的理念,同样需要保险公司能够对体育保险进行量体裁衣,制定相应的条款与机制,共同来推动体育保险的市场化进程”。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目前体育保险的发展还不完善,而且很少有商业保险参与,这就使得运动伤害险难以推广,不能给更多有运动爱好的人提供保障,因此,国家有必要推动体育保险的发展,为更多有需要的人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