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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290元

更新时间:2017-08-27 08:25
  【摘要】一直以来,医保参保者都为医疗费用报销发愁,不仅报销点少难还报销程序复杂。从今年起,兰州市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将全部实行新农合医疗药费现场直报,兰州市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将从去年的每人每年25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90元。2013年度,农民个人缴费提高至每人每年60元。

  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行现场直报
  据介绍,垫付直报制是此次《兰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实施细则(修订稿)(试行)》中的一大亮点。过去参合农民报销医药费,需要拿着医院的医药费凭证到乡镇或县合管办审核后,还要等一段时间才能报销医药费。

  随着新政策的实施,参合农民今后将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可以报销医药费,产生的医药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先期垫付后,县、乡合作医疗办公室直接和定点医疗机构审核报销医药费。

  农民个人缴费提高到60元
  《细则》提出,从今年起,新农合基金由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构成。每年财政部门和参合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筹资。2013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为290元(其中,中央财政每人补助188元,省级财政每人补助82元,市、县区财政每人补助20元),个人缴费每人每年60元。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二女结扎户、优抚对象等弱势群体的个人参合费用经核实后由民政部门代缴。

  各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各不同
  兰州市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参合人员住院医药费用起付线统一确定为100元(儿科、残疾人为50元),扣除起付线和新农合不予支付的费用后按85%报销,封顶线为3000元。

  县(区)级医院(含二级厂矿及民营医院)起付线为400元(儿科、残疾人200元);中医院为300元(儿科、残疾人150元);扣除起付线和新农合不予支付的费用后按80%报销(中医院85%),封顶线为1.5万元(特殊病种封顶线为2万元)。

  兰州市级医院(含三级厂矿医院)的起付线为800元(儿科、残疾人400元)、中医院为700元(儿科、残疾人350元),扣除起付线和新农合不予支付的费用后按70%报销(中医院75%),封顶线为3万元(特殊病种封顶线为5万元)。

  甘肃省级医院的起付线为3000元(儿科、残疾人1500元)、中医院为2000元(儿科、残疾人1000元),扣除起付线和新农合不予支付的费用后按60%报销(中医院65%),封顶线为4万元(特殊病种封顶线为6万元)。参合农民在参合年度内住院,不受住院次数和所住医院级别限制,但年度实际报销费用累计金额最高为8万元。

  慧择提示:今年兰州市推行的现场报销新农合医疗费用,给参保者带来了直接的保险实惠,解决了参保者医保保险难,保险程序复杂的难题,充分保障了参保者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