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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开展《工伤保险条例》颁布10周年宣传活动

更新时间:2013-05-08 15:18
  【摘要】《工伤保险条例》颁布至今已经有10年历史了,昨天,菏泽市开展《工伤保险条例》颁布10周年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向过往的市民提供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咨询。截止目前,工伤保险已为各类用人单位的近50万名劳动者撑起了“遮风挡雨”的保护伞。

  据介绍,菏泽工伤保险制度建立之初,将本市各类用人单位使用的从业人员分别纳入了工伤保险和综合保险的覆盖范围。随着制度办法的完善和发展,工伤保险制度对各类用人单位及其使用的各类职业人群实行了全覆盖,参保人数目前已达到近50万人,其中农民工192740人。

  据统计,目前菏泽因工死亡人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逐年提高,几乎每年都要调整提高一次。2011年菏泽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伤人员住院伙食补助费为12元/天,到统筹地以外就医的伙食补助费为15元/天,工伤职工异地就业、院外等待住院期间所需的住宿费用,按照最高限额标准每人每天120元计发。

  首次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疾病与工伤因果关系确认,对鉴定结果为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结论有变化、疾病与工伤有因果关系的鉴定费用和工伤职工伤情相对稳定后的首次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慧择提示:《工伤保险条例》为工伤保险的参保者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菏泽市工伤保险的普及,给当地更多职工提供了风险保障。菏泽因工死亡人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逐年提高,将给参保者家属提供了更多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