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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发布新规规范电销业务发展

更新时间:2017-08-26 10:51
  【摘要】为规范电销业务的发展,近期,保监会公布《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再一次给保险行业电话销售戴上了“笼头”,保监会规定:晚9点至次日上午9点不得打电话卖保险、销售保险必须使用公司统一号码、顾客拒绝后6个月内不得再打电话推销等限制内容。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称,2010年以来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高速发展,超过三分之二的人身保险公司开始经营这类业务。但同时出现了销售误导、电话扰民、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电话销售,打击销售误导,解决电话扰民问题,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监会在梳理现行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相关监管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

  该负责人表示,《办法》覆盖了电话销售流程的主要环节,完善电话扰民问题的制度设计。比如禁止在公众休息时间(晚9点至次日上午9点)拨打销售,明确了最短6个月的禁拨时限。将电话赠险业务参照电话销售业务管理,提升了电话赠险的准入和经营标准。此外,统一电话销售业务的服务标准。比如保险公司及其代理机构电话销售时必须使用统一的专用号码。

  慧择提示:保监会通过发布《办法》,对保险行业电销模式进行规范化的管理,避免了销售误导、电话扰民、服务不到位等问题的发生,有利于整个保险行业的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