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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对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补助标准进行调整

更新时间:2013-05-03 18:28
  【摘要】近日,南昌市下发《2013年南昌市民生工程安排意见》,要求今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96.8万人。另外对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进行调整,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增加40元。

  对于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6万元,统筹基金使用率达到90%,全面实现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实时结算。

  此外,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今年将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增加40元,参合农民住院一次报账率达到90%以上。

  据了解,3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的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财政安排经费给予适当补助。同时,开展农村贫困家庭妇女“两癌”患者免费手术,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另外,人年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将由25元提高至30元,并对年满60周岁、从医满20周年的村医每月发放养老生活补贴65元,对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村级医生每人每年补助1800元。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南昌市对于医保的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整,对于人均补助部分也进行了提高,极大的解决了参保居民看病贵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