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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对新农合大病患者实行再补偿

更新时间:2013-05-02 11:10
  【摘要】金井镇居民吴先生在25日上午在晋江市新农合服务中心窗口领取了补偿款8207元。这是新农合正常补偿后,对大病患者实行的再补偿,给大病患者带去了极大的保障,解决了他们看病贵的问题。

  “除了感谢,不知道要说什么。”吴先生说。据了解,除了晋江市本级大病补充补偿,吴先生还能领到泉州市级大病统筹补偿款7000多元。这么一来,总共6万多元的医疗费,经过各级各种补偿补助后,补偿额能达到5万多元。

  从晋江市新农合管理中心了解到,晋江市大病补充补偿是根据2012年度新农合基金使用结余情况,从结余基金中统筹1700多万元专项基金,作为参合人的大病保障基金,实行晋江市本级大病大额医疗费用再保障。这1700多万元的补偿款,将在今年内分期分批发放到参合人手中。

  晋江市新农合大病补充补偿方式为:在新农合基本保障已补偿的基础上,再次给予补充补偿。据统计,2012年晋江市共有3000多人可获得总金额为1700多万元的新农合大病再补偿费用。晋江市新农合服务中心将电话告知这部分参合人或其家属办理身份核实及相关登记手续,并将相应的大病补充补偿款直接汇入参合人提供的账号。

  目前,全省只有晋江市在本级对大病患者进行再补偿。

  政策背景
  如何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的负担?2011年年底制定2012年新农合政策时,晋江市委、市政府充分考虑后决定,根据现有筹资情况,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从新农合结余基金中切出一部分,用于正常补偿后的晋江市大病补充补偿,实现基金效益最大化,减轻参合人大病医疗费用负担。

  目前,晋江市新农合管委会根据《晋江市2012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在泉州市级大病统筹前,先行在晋江全市范围内对大病参合人实行县级的大病统筹再保障,进一步提高晋江市参合人抗大病风险的水平。

  “万一结余基金不够用了怎么办呢?会不会取消大病再补偿?”面对这一的提问,晋江市新农合管理中心主任吴伟阳表示,大病再补偿对于缓解参合群众“因病致贫、返贫”意义很大,晋江市委、市政府对此非常重视,今后新农合管理中心将继续探索,争取尽快建立大病再统筹的长效机制。如果结余资金不够了,晋江市委、市政府会考虑是否从财政中专门拿出一部分资金或者从其他渠道解决资金问题,保证大病补充补偿政策的延续性,但这些将以不增加群众的负担为前提。

  计算方法
  例如:一位患者2012年累计发生的总医疗费用为10万元,其中累计自费2万元,累计可纳入补偿的费用8万元,按照相关规定的补偿比例计算后,全年已在新农合基本医疗结报中累计实际补偿了5万元。大病补充补偿就是8万减去5万后余下的3万元进行再补偿,具体计算方法为:3万元减去上一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2011年为11965元),这位患者可再次获得的补偿就是(30000-11965)×50%=9017.5元。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晋江市在进行新农合正常补偿后,还对大病患者实行再补偿,极大的减轻了他们的医疗费用负担,避免他们因病返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