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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中央省属企业年内须全部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

更新时间:2017-08-28 10:17
    今年年内,山西省的中央、省属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缴费工资基数、缴费率,全部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这是记者日前从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的。

    根据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最新公布的数据,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山西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231.1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33.8%,其中农民工参保78.4万人,基金征缴收入1.4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2.6%。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山西省将为在建项目的农民工参保。同时,对以劳务派遣等形式使用的农民工,也将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

    他介绍说,由于流动性较大,建筑施工企业的农民工参保是一个难题。针对此问题,在建项目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明确的,按国家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核定并缴纳工伤保险费;难以核定的,可按建筑工程项目总造价的10%至20%为缴费基数,按国家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核定,由企业按施工进度或在工程项目开工前一次性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实名制原则,建立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备案制度。

    这位负责人还介绍说,对拒不参加工伤保险或参加工伤保险但没有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建筑施工企业,由工程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作为企业生产动态考核和证书续期的主要依据之一。

    医疗保险方面,对于稳定就业的农民工,企业可直接将其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对于在建项目的农民工,坚持“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用人单位缴费”的原则,以上一年统筹地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具体缴费率按统筹地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实施的“平安计划”,山西省今年将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制度建设,力争使参保职工人数达到245万人,其中农民工参保人数达到85万人,基金征缴达到6.2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