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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险理赔责任如何确定

更新时间:2008-11-11 19:50

        运输货物出现保险事故,在保险查勘人员进行检验定损及审核单证后,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判断责任归属:

        1、是否诚信.检查被保险人是否不告知重要事实的情况,明确是故意不告知,还是因过失不告知。保险条款是一种明示保证。条款中没有列明而法律规定要求必须做到的是一种默示保证。即使保单条款不载明,当出现由于被保险人的原因违反默示保证而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2、是否有可保利益,是否有权索赔.

        3、损失及索赔是否在保单规定的有效期之内。各种运输方式的有效期不同,如60天、30天、15天不等。如海运和陆运一样,为货物卸载后60天为止,空运为卸离飞机后30天等。

        4、损失是否发生在运程之内。不论国内业务还是国外业务一般都承保仓至仓条件。要注意的是,责任从何处开始的,不管它的实际含义是门到门,厂到厂,港到港,都应是指保单上标明的具体地点。

        5、判断损失原因是什么.构成保险事故损失的原因有如下特征:应是外来的、有痕迹并且是导致损失的主要和有效的原因。

        6、损失是否由承保风险引起。不同的险别对所承保的风险都有明确规定,如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所承保的风险范围不同。不列明风险的条款,应特别注意除外责任的规定。

        7、损失是否符合保单险别规定的损失程度。

        8、损失是否扩大。被保险人是损失负有采取施救措施以避免和减少损失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应尽义务,导致损失扩大,对扩大的损失部分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9、有无免赔率。明确免赔率是绝对的还是相对的,如果保单规定免赔率按整批货物为单位计算,要注意保单对免赔单位的规定。

        10、有否重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