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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区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更新时间:2017-08-28 04:38

  继“新农合”在农村推行后,为让城镇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解决城区下岗职工与社区居民“看病难”的后顾之忧,零陵区本着群众自愿、政府补贴的原则,近日,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该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为辖区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人员,主要包括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少年儿童;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城镇户籍的非从业居民;年满60周岁以上,具有城镇户籍的居民等。为搞好这次城镇居民医保试点,该区将对参保居民给予补助。城镇居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的人员和城镇“五保户”由政府全额补助;对低收入家庭与低保对象将给予一定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