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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注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的开展

更新时间:2013-04-24 13:52
  【摘要】江苏省兴化市积极推进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将医疗保险重大疾病病种数目增加到20个,并通过调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解决了他们看病贵的问题。

  儿童先心病和白血病政策补偿比达90%
  兴化市从2011年7月1日起,按上级文件精神在泰州地区率先开展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将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两种疾病纳入重大疾病试点范围。对0~14周岁的参合儿童,如患有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 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等6个病种,均可获得政策补偿,上述两大重大疾病经向市合管办申请,省、市级定点医院复查确诊,办理网上转诊后,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定点救治,治疗结报比例达到90%。

  2012年增加城乡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
  兴化市从2012年1月1日起,增加城乡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病种,将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耐多药肺结核、重性精神疾病等6个病种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对符合定点救治条件的重大疾病患者实行即时结报,其实际结报金额不受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以及医疗补助最高结报封顶线的限制。患者完成治疗后,只需缴纳个人自付部分,其余费用由定点救治医院先行垫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对救治对象的结报比例达到定额或限额费用标准的70%;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再予医疗救助,救助比例达定额费用标准的20%,总补偿比达90%。

  2013年城乡居民医保新增13个重大疾病病种
  2013年,根据省、市关于重大疾病试点政策精神,兴化市进一步扩大了重大疾病病种范围,及时将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慢性髓细胞白血病、血友病A、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13个病种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并进一步扩大了重大疾病定点救治医院的范围。慢性髓细胞白血病、血友病A两个病种经向市合管办申请,省、市级定点医院复查确诊,办理网上转诊后,实行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其他11种由确定的定点救治医院作出病例诊断后,经医保办审核登记,对符合定点救治条件的重大疾病患者实行定点医疗机构救治,按病种限额付费,患者完成治疗后,只需缴纳个人自付部分,其余费用由定点救治医院先行垫付。此13个救治病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限额费用标准的70%或支付限额范围内实际发生费用的70%,医疗救助按民政局有关规定执行。

  慧择提示:江苏省兴化市通过做好重大疾病救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及费用报销工作,让更多需要帮助的参保群众得到了实惠,极大的减轻了他们的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