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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州级统筹

更新时间:2017-08-26 23:27

  5月4日,记者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自今年起,海西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州级统筹,这使得医疗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

  据了解,以前海西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的是市、县级统筹,三县、三行委和两市均按照医疗保险实施方案执行统一缴费标准,但在运行过程中,个别地区出现了收不抵支的状况,使得参保人员不能享受统一的医疗保险待遇。为了保障参保居民的医疗保险待遇,从今年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州级统筹。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州级统筹后,海西州直属各地区不再设立基本医疗保险费财政专户,由各地区医保局把资金上交海西州医保局。对地区支付医疗费用所需资金,由各地区医保局审核后报至州医保局核拨,实行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收管理、统一调剂使用、统一医疗保险待遇,医疗费支出由海西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拨付。

  记者从海西州医保局了解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州级统筹,加大了基金征缴力度,增强了医疗保险基金的调剂及抗风险能力,能更好地维护参保人员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