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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员主责意外身故,领队也要赔偿

更新时间:2026-05-22 16:00


最近我们理赔部在处理一件身故案件,经过当事人长达两年的调解、上诉,终于迎来结案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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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9日,领队Z先生和几个队员相约在深圳大鹏徒步,AA约伴制,Z先生没有收其他几位队员的带队费



当天下午返回途中,其中一位队员P先生脱队,独自闯入未开发野路失联,发现队员失联后,Z先生立即报警,三天后P先生遗体被发现



2025年8月,P先生的家属对领队Z先生和深圳大鹏新区南澳街道地质公园提起上诉,认为景区和领队对P先生的死亡负有一定的法律责任,经法院判决,认定领队Z先生承担10%的责任,判赔偿16万,领队Z先生提起二审



2026年4月,法院二审结果维持原判,认定领队Z先生承担10%的责任,应赔偿16万元



法院判决依据为:



1、领队没实地勘察就发起未开发野路活动



2、领队没充分提示风险,没做迷路、坠崖应急预案



3、P先生在活动中脱队,领队Z先生失去对队员有效监管



4、虽然为AA约伴制,未直接收取费用,但领队Z先生作为某户外群的创建者及管理者,长期通过该500人规模群聊发布活动信息、制定活动规则、编辑免责声明,并多次组织具有明确路线规划及人员分工的集体登山活动,已具备群众性活动组织者的实质特征



比较可惜的是,Z先生没有给自己购买领队责任险,本次出行只给自己和队员分别购买了户外意外险10万保额的保障,因此最终赔付结果为:



死者P先生赔付5万元身故金(主要过错方,经法院协商一次性赔付5万元身故赔偿金)



领队Z先生走户外意外险的第三者责任部分,但因为此项保障保额只有3万,因此最终赔付3万元


户外意外险虽然也有第三者责任的条款,但保额一般相对比较低,一旦发生身故、残疾等意外,无法覆盖高额赔偿金



领队责任险的第三者责任部分保额则相对较高,一般10万~50万不等,是专门针对领队带队的个人责任设计的一款产品



因此,领队户外带队之前,建议给自己配备领队责任险,再给队员配备意外险,双管齐下,保障每一次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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