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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将推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制度

更新时间:2017-08-27 21:30

  【摘要】从17日召开的山西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会上获悉,为了实现山西省参保市民“生孩子个人不花钱”的目标,今年,该省将积极推进其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制度。

  按规定,职业人群参加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费。而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均为非从业人员(包括大中小学生),他们无法参加生育保险。“为此,从2009年开始,我省部分地市试行由城镇居民医保给予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补助的办法。”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参保人员的生育医疗费用,但不能完全解决问题,且各地做法也不统一。为此,我省提出,将把城镇居民住院分娩和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报销范围,推进生育医疗费用报销,让城镇居民参保人员也真正实现“生孩子个人不花钱”。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这项惠民政策将在加强城镇居民医保基金调节,保持合理的基金结余水平的基础上进行。

  此外,我省年内还将落实国家出台的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政策,尽快在各市出台实施方案,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试点。现在就医有时会遇到“小病开大药方”的情况,本来打几天吊针、吃几片药就可以,但有的医生会开一大堆的诊疗单,又是抽血化验,又是做心电图,从头到尾检查一遍,造成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实行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就是为了抑制过度用药和“小病开大药方”的现象。

  慧择提示:山西省通过推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制度等相关惠民政策,来提高该省广大民众的生活水平,有利于保险功效的最大化发挥,对整个保险行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