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2026特定疾病保险推荐!康乾8号特定疾病保险,海保人寿大公司承保,保证利益高,红利收益很可观!

更新时间:2026-05-09 16:00

康乾8号特定疾病保险,由海保人寿承保。


但是,保险产品复杂,买之前,有很多细节要注意。


小马老师总结了一些康乾8号特定疾病保险的注意事项,帮助大家分析!


康乾8号特定疾病保险官方投保入口>>>立即咨询


康乾8号特定疾病保险投保注意事项


1、投保限制条件


康乾8号特定疾病保险投保有年龄、保障期限、交费期限等方面的要求。


康乾8号特定疾病保险的要求如下:

·年龄


康乾8号特定疾病保险的年龄为出生满30天至65周岁。


·保障期限


康乾8号特定疾病保险的保障期限为终身。


·交费期限


康乾8号特定疾病保险的交费期限为趸交或3/5年交。


2、责任免除


因下列第(1)-(7)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和身故关爱保险金的责任;因下列第(1)-(9)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约定的疾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和特定疾病关爱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除投保人本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约定的疾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2)-(7)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或发生上述第(2)-(9)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约定的疾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康乾8号特定疾病保险产品亮点


康乾8号特定疾病保险的产品形态:



单从保障形态来看,康乾8号特定疾病保险有很多优点:

特疾全保障涵盖24种特定疾病,多为神经退行性疾病等治疗周期长、花费高的病种。


津贴超实用:医疗津贴累计可达总保费20%,按次给付固定津贴,不与花费挂钩,可添加附属被保人共享。


增值且灵活:现金价值稳健增长,趸交第5年现价超保费,满5年可减保。


总的来说康乾8号特定疾病保险性价比高,保障责任全面,是一款优秀的产品。


如果有以上内容有任何疑问或需理赔协助,请点击这里>>>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