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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肇事司机不在乎,10种情况不理赔

更新时间:2007-07-16 11:51

  众所周知,通过投保险可以使投保者在遭遇意外损失与不幸时,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7月11日,两起交通事故的违法当事人面对民警的处理,竟都称:“出事故没啥大不了的,找保险公司索赔不就行了!”这让民警看到了很多司机对保险的认识存在误区。 

  肇事逃逸被抓现行拘15日

  7月11日0时20分,朱某驾驶豫PH1625灰色面包车沿中原路由西向东行至京广路口,违规左转至京广北路。突然,一男子骑电动车沿中原路由东向西正常直行,面包车躲闪不及将电动车撞倒在地并滑行七八米远。见状,朱某先是将车停了一下,之后见四下无人,便加速向京广北路逃去。正巧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三大队夜巡民警张辉、刘斐巡逻经过,看到后忙驾车追赶,追出1000米到沿河路时,民警超车将该车逼停在路边,把肇事逃逸司机抓获。

  面对民警,朱某忙解释说:“正准备停车报警,你们来得真及时,没啥大不了的,我有保险,回头我找保险公司索赔!”

  殊不知,肇事逃逸保险不予理赔。经查,朱某还系酒后驾驶,由于肇事逃逸后造成一定危害,朱某被行政拘留15日。

  醉汉肇事无法获保险赔偿

  无独有偶,7月11日14时许,在大学路与桃源路口发生了一起酒后驾车的追尾事故。酒后驾车发生追尾的司机王某竟然下车后先拨打保险公司的报警电话,要求保险公司出现场,进行索赔,并不屑地对受害方说:“没啥事,我找保险公司赔你!”这让民警觉得很滑稽。民警说,这种酒后驾驶肇事的情况,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很多人以为买了保险就万事大吉了,出了什么事都有保险公司“兜着”。不难看出很多司机有“保了险,敢冒险”、“出了事,有保险”的糊涂想法。

  10种情况保险公司不理赔

  交巡警提醒司机,保险并非有险必保,也并非有保必赔,司机要仔细阅读有关保险公司不赔付的内容,有针对性地避免无保障的风险。下面常见10种情形保险公司不赔:1.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2.驾驶人没有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车辆;3.实习期驾驶大型客车、电车、起重车和带挂车车辆,无正式驾驶员并坐监督指导;4.实习期驾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和载运危险品车辆;5.持学习驾驶证及实习期在高速公路上驾车;6.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或持未审验的驾驶证驾车;7.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8.保险车辆肇事逃逸;9.驾驶员未按保险合同约定缴纳保险费;10.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车辆没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另机动车在理赔时,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单方肇事事故是指不涉及与第三方有关的损害赔偿的事故,不包括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20%。

  交巡警三大队事故中队长张文革告诫司机朋友:保险不是万能的,它仅仅是一种事后补救行为,它既保不了安全,更保不了命。只有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才能保障交通安全,将损失降到最低,生命才能更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