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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工伤保险保障面扩大

更新时间:2013-04-11 11:05
  【摘要】对于一些临时性的,小的工作单位的工作人员,他们今后也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的待遇了,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不仅能得到及时的救治,还能得到相应的赔偿。长沙市这一举措将至少惠及2万人。

  日前,长沙市人社局发布《关于推进长沙市小型服务行业、季节性用工企业和煤矿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规定从本月起餐饮、住宿、美容美发等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通知,长沙县人社局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将尽快启动这一工作,届时这一新政将至少惠及2万人。

  新规 减轻微小企业的赔偿负担
  新政策规定,营业场地面积在800平方米及以下的餐饮等小型服务业单位、年正常生产在6个月以内的各类季节性用工企业、煤矿企业均应为其所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长沙县人社局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主任苏伟林说,新政策的出台不仅对员工有益,对企业来说也是一件好事。缴费相当于给自己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他举了一个实例来说明:去年9月,长沙县某镇一摄影楼的摄影师在下班途中发生车祸,不治身亡,经调查核实,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然而,因该摄影楼未参保工伤保险,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都要由摄影楼自己承担。“职工因工死亡的,赔偿额往往很大,几十万到上百万不等。如果当初摄影楼办理了工伤保险,也不至于要背负这么重的赔偿。”

  缴费 采用“定员”和“定额”征缴
  营业场地面积在800平方米及以下的小型服务业单位,采用“定员”的方式缴费,单位申报的人数不得低于根据经营面积核定的最低参保人数。

  年正常生产在6个月以内的各类季节性用工企业,实行“定员定额”征收办法,缴费标准根据一、二、三类行业分别为10元/人·月,20元/人·月,30元/人·月。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在校学生到用人单位实习(期限在一年之内),可参照此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煤矿企业以实际产量为缴费基数,基准费额确定为每吨8元,按季度或半年征收。

  慧择提示:长沙市规定本月起餐饮、住宿、美容美发等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极大的保障了这部分员工的利益,给予他们一份极大的保障,同时也减轻微小企业的赔偿负担,也有益于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