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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为家政服务员购买职业保险

更新时间:2017-08-26 12:21
  【摘要】为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今年浙江省将为家政服务员上职业保险。据笔者了解,这一政策在浙江省是首次实施。

  “我们不用出一分钱,就能得到几十万元的风险保障,这样我们工作起来就更加安心了,也更加有干劲了。”近日,在浙江省余姚市家乐美家政有限公司做月嫂的河南开封籍王阿姨笑呵呵地对我们说。

  王阿姨所说的风险保障,指的是家政服务员职业保险。从2月22日开始,浙江省宁波市采取政府财政补贴保费、家政公司及家政服务员共同承担保费、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首席统保的办法,开展家政服务员职业保险。截至3月29日,已有8家家政公司为其131位员工投保。据悉,对家政服务员职业保险保费进行财政补贴,不仅在宁波,而且在全国均属首创。

  据介绍,家政服务员职业保险由雇主责任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组成,设定了基本保费(每人每年240元)和基本保额。雇主责任保险的基本保障范围是,被保险人(家政公司)所聘用的员工(家政服务员),在受雇过程中(包括上下班途中),从事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保险公司给予家政服务员最高30万元的死亡或伤残赔付及最高2万元的医疗补贴;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基本保障范围是,家政服务员在从事保险合同载明的被保险人业务时,因意外或疏忽,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给予第三者最高20万元的死亡或伤残赔付、最高2万元的医疗补贴及最高1万元的财产损失赔付。

  据宁波市贸易局科长王学昊介绍,目前,宁波有330余家家政公司共万余名家政服务员。但一方面家政公司管理模式单一,风险意识薄弱,资金不够充足,一旦遇到经济纠纷,往往或者欠账不还,或者关门倒闭;另一方面,该行业从业人员文化水平相对不高,在服务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为减少家政公司经营风险,并使家政公司的员工及其服务的客户人身、财产权益得到保障,2010年下半年和2011年,宁波市政府分别出台政策,要求加强家政服务员职业保险,并明确给予家政服务员职业保险市级财政补贴。为此,宁波贸易局牵头,与宁波保监局、宁波财政局一起,于2012年12月联合出台相关办法,明确为全市家政服务员统一投保家政服务员职业保险,市财政、县财政实行两级财政补贴,最高补贴为保费的50%,其余50%的保费由家政公司和家政服务员共同承担,未设立财政补贴资金的县(市、区)20%差额部分由家政公司承担。同时,公开招标保险公司。最终,宁波人保财险、大地保险、平安产险、太平洋产险、中国人寿等5家保险公司中标,宁波人保财险为首席承保人,统一负责承保、理赔工作。

  “公开招标并组建共保体,旨在减少产品利润,更好地为家政企业做好承保、理赔服务工作,提升客户满意度。”宁波保监局谷晓玲说。

  慧择提示:综上,此次浙江省为家政服务员购买职业保险,将有效完善当地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好的保障广大家政服务员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