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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社会组织专职人员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

更新时间:2017-08-28 00:43

    今后,诸如事务所、协会等社会组织工作的专职人员,也将陆续进入新疆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队伍。

    记者昨日(29日)从新疆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我区现已成立的社会组织,尚未给专职工作人员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须于7月1日前到住所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自己的专职工作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逾期办理将加收滞纳金。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曾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也视同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曾在企业或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可按相关规定做好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

    另外,此次可参保的社会组织专职人员不包括兼职人员、劳务派遣人员、返聘的离退休人员和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