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上调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
更新时间:2013-04-11 17:41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物价水平越来越高,原先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保障不了职工的基本生活。日前,我们从海南省有关部门了解到,海南省从2013年1月1日起,调整海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养老金。
一、 普遍调整
2012年12月31日前己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从2013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7元养老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退职生活费。
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按缴费每满1年(含视同缴费的实际工作年限,不含按从事特殊工种折算的工龄)每月补助1元的标准,对企业退休(职)人员增加养老金。
二、特殊调整
在上述调整基础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己退休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80元,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含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增加300元。符合上述身份的退休人员,按最高待遇身份增加养老金。
企业退休人员按上述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截止2012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80周岁以上的(含80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慧择提示:综上,此次海南省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有效保障广大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完善当地的社会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