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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获准参加农业保险试点

更新时间:2008-11-11 11:23
 

  财政部决定在六省开展农业保险试点的基础上,扩大中央财政农业保险试点的地区范围。4月27日,记者从辽宁省财政厅了解到,财政部已批准了辽宁省的试点申请,使辽宁成为第二批10个试点省份之一。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中国农业保险于1982年逐渐恢复。此后,农险业务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华联合保险公司两公司的尝试和地方政府的参与下,在1992年曾达到历史高峰。2007年4月,中央财政拿出10亿元,在吉林、内蒙古、新疆、江苏、四川、湖南等6个省区,进行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今年,被称作农民“保护伞”的农业保险,在国内迎来新一轮“扩面”及发展高峰期。而作为国内商品粮大省的辽宁则有幸赶上了第二趟中央财政农业保险“快车”。

  据了解,对于第二批试点地区,中央财政将对其水稻、玉米、小麦、棉花和油料作物等种植业险种给予35%的保费补贴。对于辽宁农民来说,参加中央财政农业保险试点意义重大。业内人士指出,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的取得将大幅降低农民的保费承担比例,从而减轻农民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降低农业生产风险,化解财政隐性负担。

  [读报参考]

  啥叫“农业保险”?

  农业保险是指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