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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公布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公司

更新时间:2013-03-30 15:03
  【摘要】对于一些比较重要的保险,比如大病保险的经营资质需要加大监管,给客户一个比较明确的标准,让客户可以在正确的地方购买。保监会根据《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昨日公布了有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保险总公司。如下:

  一  人身险公司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二  财产险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  (601318 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银保险有限公司、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慧择提示:明确划出一些保险公司经营大病保险的资质,是为了推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规范、有序开展。不是所有的保险公司都适合,因此在考虑购买大病的时候,要详细看清保险公司是否有经营资质,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