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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销售有新规

更新时间:2013-03-30 17:36
  【摘要】为了规范保险行业,为客户提供满意的产品,中国保监会下发了《关于规范银邮保险代理渠道销售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各家保险公司做了严格要求,从事销售的人员、产品都有了明确的规定。

  首先,银保销售对象的年龄限制。规定不得向70岁以上老人推荐任何保险产品,不得向60岁以上老人销售期缴产品等。第二,对银保销售起点进行限制,规定期缴产品年缴保费原则上不超过客户年收入的20%,趸缴产品保费原则上不得超过客户的年收入。对于起售金额,原则上趸缴不低于5万元,期缴不低于1万元。第三,对于低风险承受能力的消费者,购买范围有所限制。第四,为了保证给予投保人一个事后及时补救,且无须为此承担高额成本的机会,规定延长一年期及以上银保产品的犹豫期,对过去规定的犹豫期不低于10天,要求延长至不短于20天。

  慧择提示: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在签署保险协议时,双方的详细信息都要及时准确,避免休息的不对称。对于有风险的保险产品,须注明风险提示语,对投保人说明清楚。同时,保险公司应给客户提供完整的合同材料,如保提示书、投保单、保险单、保险条款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