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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保监局规定 保险公司需建立“新单回访”机制

更新时间:2017-08-26 19:39
  【摘要】近年来,河北保险销售误导行为屡屡发生,针对这种情况,日前河北省保监局发出警示,客户新入保险后,保险公司必须在投保人犹豫期内进行电话回访。这本是避免销售误导、维护客户权益的有效措施,但有时保险公司敷衍了事,甚至暗中造假。

  根据河北省保监局调查,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支公司专管员,擅自将投保人回访电话填写或修改为自己的手机号码,自己或找人冒充投保人接听回访电话。近日,这家公司负责人及责任人受到查处。

  去年10月,保监会发布《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保险公司在投保人犹豫期内进行回访,回访可以帮助投保人再次了解所购买的保险产品,一旦发现不符合自己的购买意愿,可以选择犹豫期内解除保险合同。

  据介绍,很多客户在后期投诉时表示,自己当初购买保单时并没有认真看合同。“新单回访”如果得不到落实,今后再反悔就会造成很大损失。

  河北省保监局提醒,一般回访电话会在投保后10天之内进行,所以这段时间来自保险公司的电话一定要耐心接听一下,这是对自己利益的一种维护。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河北保险业建立的保险“新单回访”,将有效减少保险销售误导行为的发生,改善当地保险业的形象,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