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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推广森林保险 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

更新时间:2013-03-23 10:29
  【摘要】内蒙古自治区内有大片的森林资源,推广森林保险很有必要。据了解,今年内蒙古将通过实施财政补贴等政策引导林农自愿参加森林保险,以此分散林业风险、促进林农增收,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

  按照“低保费、保成本、广覆盖”的原则,综合考虑林农缴纳保费能力和保险公司风险防范能力等因素,内蒙古决定将森林保险金额按照林木损失后的再植成本计算,公益林乔木林地、商品林乔木林地、灌木林地的保险金额分别为500元/亩、600元/亩、300元/亩,保险费率统一确定为4‰。按照规定,凡是公益林地投保,保费分别由中央财政补贴50%、自治区财政补贴40%、盟市和旗县财政补贴10%;凡是商品林地投保,经营者只需承担30%的保费,其余部分分别由中央财政补贴30%、自治区财政补贴25%、盟市和旗县财政补贴15%。

  慧择提示
:以上是对内蒙古推广森林保险相关信息的的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内蒙古将生长和管理正常的公益林、商品林纳入保险范畴,保险责任范围以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为主,实行一年一投保、一年一签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