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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过政策引导林农自愿参加森林保险

更新时间:2013-03-22 10:17
  【摘要】为了保障广大林农的基本收入,今年内蒙古自治区将全面开展森林保险的试点工作。日前,我们从自治区林业厅了解到,今年内蒙古将通过实施财政补贴等政策引导林农自愿参加森林保险,以此分散林业风险。

  根据相关规定,内蒙古最近决定全面开展森林保险工作,将生长和管理正常的公益林、商品林纳入保险范畴,保险责任范围以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为主,实行一年一投保、一年一签单。

  按照“低保费、保成本、广覆盖”的原则,综合考虑林农缴纳保费能力和保险公司风险防范能力等因素,内蒙古决定将森林保险金额按照林木损失后的再植成本计算,公益林乔木林地、商品林乔木林地、灌木林地的保险金额分别为500元/亩、600元/亩、300元/亩,保险费率统一确定为4‰。按照规定,凡是公益林地投保,保费分别由中央财政补贴50%、自治区财政补贴40%、盟市和旗县财政补贴10%;凡是商品林地投保,经营者只需承担30%的保费,其余部分分别由中央财政补贴30%、自治区财政补贴25%、盟市和旗县财政补贴15%。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此次内蒙古自治区试点的森林保险,将有效减少因自然灾害给广大林农造成的损失,促进林农增收,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