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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征求意见稿》 禁止向高年老人销售期缴产品

更新时间:2013-03-17 09:11
  【摘要】近年来,随着银保合作的不断加强,由此引发的保险销售误导行为也越来越多。据报道,保监会近日已向各家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规范银邮保险代理渠道销售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保险销售对象和产品作出要求,不得向60岁以上老人销售期缴产品,不得向70岁以上老人推荐保险产品。

  “《征求意见稿》里说的不推荐是指不主动兜售,如果能正式逗硬实施,可以说是对销售误导的一记重拳,中老年人被销售误导的现象可能大幅减少。”市内一接到征求意见稿的大型保险人士表示,这份《征求意见稿》目的在于尽可能减少误导销售。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意见稿》还欲对银保销售起点进行限制,规定期缴产品年缴保费原则上不超过客户年收入的20%,趸缴产品保费原则上不得超过客户的年收入。对于起售金额,原则上趸缴不低于5万元,期缴不低于1万元。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对农村和城镇低收入居民,原则上不能销售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接型、变额型人身保险产品,而应以保单利益确定的普通型保险产品为主。《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银保产品中,将投保犹豫期由10天扩大至不得短于20天。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保监会这一《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将有效减少中老年人保险销售误导行为的发生,改善我国保险业的形象,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