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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低保误差率在4% 在国际社会中偏低

更新时间:2013-03-14 10:13

  【摘要】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措施,不断提高我国的低保水平,但是一些地方“关系保”、“人情保”、“搭车保”、“骗保”行为也屡屡出现。针对这种情况,民政部部长李立国上午表示,我国低保误差率在4%,在国际社会的比较中是很低的。

  李立国部长上午坦承,在低保政策实施和低保管理服务工作中,确实存在着少量的“关系保”、“人情保”、“错保”和“骗保”现象。

  对于上述现象,李立国表示,按照国务院的文件和民政部制定的办法,民政部门在防止漏洞、加强管理服务上主要有这样一些措施:一是低保家庭可以直接向乡镇和街道提出低保申请,乡镇和街道受理后,对申请对象要逐一调查核实,并组织民主评议。城乡社区、村居委会也要协助进行调查和民主评议工作。
  二是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低保对象,要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来进行入户调查,审批后在政务大厅和对象所在的社区长期公示,接受监督。

  三是建立和畅通反映与投诉渠道,及时受理群众反映和投诉,及时调查、解决。

  四是对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实行备案制度,要单独进行审核,以利于从制度上和操作上防止“人情保”“关系保”。
  五是从2009年开始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要将低保申请家庭的收入和财产信息提交车辆、证券、储蓄等部门进行信息比对,经过比对审定低保对象。

  慧择提示:综上,笔者认为,虽然我国的低保误差率仅为4%,但是低保是关系到老百姓切实利益的问题,只有把低保误差率降到最低,才能更好的维护广大老百姓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