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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出台措施 全力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更新时间:2013-03-13 09:15
  【摘要】近年来,宁波市保险业和金融业违法、违规行为屡屡发生。为此,宁波市金融管理部门联手出台各种保障措施,切实提高辖内金融机构保护金融消费权益的意识,全力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畅通投诉渠道
  宁波银监局构建由监管部门、行业协会、银行业金融机构组成的“三位一体”的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第一责任主体作用,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就地妥善解决消费者投诉事件;进一步落实消费者投诉处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并通过电信查号台和政务公开网站公开局信访投诉电话、设立信访投诉接待场所,局领导亲自接待重要信访投诉。
  宁波证监局将信访投诉情况纳入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负责人诚信考核办法。为了提高辖区各证券期货机构处理客户投诉工作的能力,该局于去年举办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信访工作培训班,辖区共95家机构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从当前集中反映的问题、如何做好投诉接待处理工作等多方面进行了“专业培训”。
  宁波保监局除了做好12378投诉维权热线落地办理工作,为进一步方便消费者反映问题,指导服务总站增设服务热线27712378。此外,通过服务监督网络系统,向每一位投保长期寿险或办理保险理赔的消费者发送手机短信,消费者可以通过手机短信对保险机构的服务进行评价。同时在全行业推行“保险承保服务监督卡”、“保险理赔服务监督卡”,消费者可以对保险机构和营销人员行为进行全面监督。

  保护消费权益
  保护消费者权益,不能只在“摊上事儿”以后出力,不少管理部门还把注意力放在了未雨绸缪上。此前,宁波保监局出台了《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理赔应急机制》。而从本月15日起,车险代位求偿将在宁波全面推开,消费者的车辆在交通事故中受损,虽然无责,但若全责方(肇事方)拖延赔偿,消费者迟迟拿不到赔款的现象将告一终结。
  “搞清楚自己有哪些权益,怎么样算是被侵犯了权益,这对于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来说,是很重要的。”业内人士认为,近年来,宁波在普及金融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方面做出了值得肯定的努力。比如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牵头形成了多方参与的金融消费者教育机制。借助市普法办、市消保委宣传平台,整合金融系统媒体宣传资源,牵头组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了多次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
  宁波银监局成立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加强银监局、银行协会和金融机构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协作,要求落实银行业消费者投诉热点分析和重大投诉事项报告制度。

  慧择提示:综上,笔者认为,宁波市出台的一系列措施,将有效规范了当地的保险、金融市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