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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打击养老保险重复参保行为

更新时间:2013-03-02 10:09
  【摘要】近年来,我国养老保险业重复参保的行为越来越严重。为了打击这一行为,北京市规定,已经在外地领取养老待遇的人员,即使后来落户北京,也不能在京重复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我为什么不能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啊?我户口已经进京了啊。”在西城区社保中心的服务窗口前,李大爷不解地问。工作人员耐心地跟他解释,因为李大爷此前已在新疆开始领取退休金了,所以不能再在北京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了。如果两个地方都领,这样就叫重复享受待遇,这是政策不允许的,与户口在哪没有关系。

  近日,西城区社保中心在进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跨省疑似重复领取待遇人员信息核实工作时,发现有人在以不同方式重复享受着不同的养老待遇。

  我们了解到,本市从2009年开始缴费实行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具有北京户口,没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居民可以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由于外地的参保信息和北京尚未联网,一些人就借这个漏洞,想出了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的办法。李大爷就是这种情况,他曾在新疆参保,并且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后来落户到北京,又想再从这边享受养老待遇。可按照政策规定,如果已经在外省市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可以在京重复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为了逐一对跨省疑似重复领取养老保险人员信息进行核实,西城区社保中心、各街道社保所、各居委会三级联动,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上门调查等方式,已确认区内共有15人涉及重复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慧择提示:最后,小编认为,北京市出台的这一措施,将有效减少重复参保的行为,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险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广大参保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