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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条例》实施 农业保险发展将有法可依

更新时间:2013-03-01 10:16
  【摘要】近日,保监会下发《农业保险条例》,这一条例将从今年3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条例》的正式实施,标志着中国农业保险发展进入有法可依的新阶段。近日,相关保险公司负责人接受我们采访时均表示,《条例》实施后,如何进一步强化服务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和依法合规意识,对农险经营机构来说,将是一项新的挑战。

  截至去年底,全国经营农险的机构共有25家,除人保财险和中华保险两家全国性主体外,还包括4家专业性农险公司(安信农险、安华农险、阳光相互和国元农险)和1家合资保险公司(中航安盟)。目前,每个省(区、市)基本上有两家以上的农险经营主体。

  积极拓展新的业务领域
  “从十八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三农"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再到《条例》的正式施行,农业保险发展环境在进一步趋好的同时,承担的期待和任务也越来越大。”人保财险农险部总经理王俊说。
  他表示,作为国有大型骨干金融企业,对于人保财险来说,将在立足研究新问题、迎接新挑战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贯彻落实好《条例》。
  “人保财险进一步扩大中央财政保费补贴的粮、棉、油、糖作物保险覆盖面,大力拓展能繁母猪、奶牛和育肥猪保险业务,并加快发展森林保险业务。”王俊表示,围绕我国“三农”发展和农业产业政策,今年人保财险将加强与相关部委的沟通协调,推动出台支持政策,积极开拓新的业务领域,重点发展种业、设施农业、海洋渔业、订单农业等保险业务,培育新的业务增长极。
  他透露,去年人保财险已经在广州召开了水产养殖保险会议,在江苏召开了设施蔬菜保险座谈会,并与陕西省杨凌区政府合作,成立了国内首个“农业保险创新试验区”,希望能够在保险业服务现代农业的模式和途径方面进行一些探索。
  王俊表示,在“一号工程”已经取得显着成效的基础上,今年人保财险将按照思想认识、工作机制、财务支持、产品培训、信息管控、考核激励“六到位”的要求,继续深入扎实推进农村网络建设,使“一号工程”由建设布点阶段向提升产能阶段转型。同时,还将加快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密切关注农业、农村、农民的新特点和新需求,加快建立健全客户需求导向型的农村保险产品研发机制,研发推出一批农村客户真正用得着、买得起的保险产品。

  慧择提示:最后,笔者认为,《农业保险条例》的出台,将为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基础,提高保险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推动农险业务平稳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