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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实施 高龄车投保难

更新时间:2013-02-22 08:33
  【摘要】前不久,国家商务部出台了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该规定取消了私家车“15年强制报废年限”的规定。然而,不少车主却发现,15年的旧车即便不被报废,也找不到保险公司愿意承保,只能“裸奔”上路。

  “我的车买了整10年,车险到期后就找不到保险公司可以投保了。”车主陈先生说。

  “别说10年以上的车,一般7年的车就很难承保了。”一位车险代理人说,超过7年的“老车”不能购买车损险、盗抢险、自燃险等商业险种,只能买交强险和第三责任险。

  “规定可能造成大量高龄车继续上路,给我们带来很大风险。”一位湖北业内人士说,高龄车不被报废淘汰但价值却势必大打折扣,如果为车主承保,车主发生事故出险后,很可能拿了钱不修车,直接将车扔掉而骗取保金。

  慧择提示:笔者认为,商务部这一措施的实施后,我国的高龄车将面临投保难题。笔者建议,保险公司可适当调整“旧车”投保的保费,来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