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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率先出台森林保险试点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17-08-28 14:38
  【摘要】为了更好的保护森林资源,国家在全国大力推广政策性森林保险,广东成为试点城市之一。2012年,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广东省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决定在韶关、河源、梅州、湛江、肇庆、清远等6个地级市和10个省属林场先行开展为期1年的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

  至2012年底,列入试点范围的单位陆续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保机构,累计完成2124万亩生态公益林和143万亩商品林的森林保险投保任务,共为2276万亩森林披上了“保险衣”,保险金额突破113亿元。2012年11月13日,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及时赔付了广东省西江林业局悦城林场4000亩受灾桉树林,赔付金额20万元,该业务是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承保政策性森林保险业务的首宗赔案。

  为规范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省林业厅积极会同省财政厅、广东保监局相继出台了《广东省政策性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政策性森林保险理赔操作规程(试行)》、《广东省政策性森林保险灾害损失认定标准(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确保查勘理赔工作有章可循。

  慧择提示:笔者认为,广东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将更好的推进广东省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扩大政策性森林保险的覆盖范围,切实保护广大林农的利益。